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卖方:宝钢发展有限公司汽车通勤公司
看货时间: 12月26日-01月02日
看货地点:园区通勤公司大院
2025-01-03 09:00-10:00
竞价保证金:
另行公告
服务费保证金详见竞价公告
序号 | 品名 | 型号/规格 | 材质/成分 | 数量 | 重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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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宝发展4辆报废车 | * | * | 1批 | 1.000吨 | 参与竞拍前务必联系我司工作人员,只能原单位直接报废,不能转籍或过户! |
1、竞拍前务必联系我司工作人员,并仔细阅读附件中车辆信息及竞拍须知;本次挂牌车辆共计:4辆,其中产证归属3辆为:上海申宝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辆为:宝钢发展有限公司;所有车辆只能原单位直接报废,不能转籍或过户,成交后中标方需解决车辆正常报废事宜;车辆年检过期,车辆改装、车辆超重,车架号不清晰(原公司法人无法到现场办理任何手续);机动车报废完成后需将车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原件交还我司,否则按违约处置。
2、具有同一控制人性质或关联关系的竞买会员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的的竞标否则做废标处理!首次参加我司竞拍客户,务必联系我司工作人员,了解清楚参拍规则,如未联系都视为完全知晓参拍规则,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由参拍客户自行承担。
3、中标后成交单位将全部货款打入宝钢发展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全部车辆均为报废车,卖方不提供发票!!!
4、因竞价物资为报废车辆,请各会员到现场看货,所有提供数据(包括吨位)仅供参考,车辆品牌型号、车辆车况、公里数、车辆瑕疵、吨位不作退货依据,标的物以现场看货实物为准,不受理质量异议。
5、成交单位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中标金额为实际结算金额,逾期视为违约。
6、成交单位必须在付清全部货款后10日内办理完成全部报废车辆提货程序。
7、成交单位必须在提货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需将车辆《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原件交还我司。
8、报废车辆回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工、设备拆除、装运等一切费用及设备,由成交单位承担。
9、不保证所挂牌车辆是否有年检过期等情况,如有上述情况由中标方处理解决,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10、所有报废车辆提货时必须使用清障车拖走,不得驾驶车辆。提车时办理车辆交接手续,车辆交接后的转场和处置过程中一切安全问题由中标方负责,所发生的法律责任与所有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11、满足以上条件方可参加竞价,如无法满足以上条件参加竞价扰乱本次竞价规则的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没收竞价保证金。